2009/02/09

回復中

眼見今期流感十個有九個都附送腸胃炎,所以毒舌女乖乖的聽從醫師吩咐食粥。

幾好味都假,連食十餐實在吃不消,轉一轉口味...


結果失聲!

還好的是陰燒減退中,起碼昨晚不用開著電氈睡。

講開藥,日本的
便利店終於可以出售感冒藥是因為去年底薬事法改正。當在網上毋需證明也可以購入時,為甚麼便利店反而不能賣實在可笑。至於副作用較高的藥,則依然需要到有藥劑師駐守的藥房去購買。

除了薬事法改正,還有好幾單和法律有關的事件都想記下,其中一單是去年底日本政府成立「消費者庁」。

日本其實向來在各都市都設有消費生活センター,不過去年發生數單大案,其一是船場吉兆事件,其二是丸明事件,第三單沒寫的其實最大單「事故米(污染米)不正転売事件」。餃子可以不吃、鰻魚可以不吃,米不可以不吃。至於成立消費
者庁後,能否避免許多問題發生呢?又要放長雙眼。

另一單想寫的是從2009年5月21日開始,日本正式在刑事案引入「裁判員制度」,
裁判員者,即是陪審員。不過尚未發生,又是放長雙眼。

對眼好長,長到跌左落檯......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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