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3/20

女人與鞋


三年來沒穿過的衣服,三年來沒翻閱的書,三年來沒翻看的DVD,棄!

這是我的断捨離守則。

只是有些舊物,永遠欲斷難斷。

不是舊照片,不是舊雜誌,不是舊情人的電郵,而是舊鞋。

不合腳、破爛、發霉、款式過時,都可以掉,但是既合腳、不過時、兼且沒磨損、不發霉,怎捨得?

不捨得,那就穿半天想清楚是否還要保留吧。



不用半天,步行了十五分鐘已經欲生欲死。

很痛很痛,很痛很痛,放慢腳步,努力忍耐。

對對對,認識新朋友不也是這個樣子嗎,對方說的話也許不合耳,總不成立刻拂袖而去。放慢腳步,感受和平日不一樣的生活節奏。做人,應該多一點體諒,而不是老是抱怨。不是我在適應鞋子,鞋子也在適應我,時間是必須的。有些女人穿前五吋後八吋一樣健步如飛,別人可以適應,為甚麼自己不能適應?只要不起水泡的話,那就是還可以,應該再給多一次機會。但如果腳趾變形怎麼辦?只穿那一天半天腳趾不會變形吧。

胡思亂想了十五分鐘後,回家換鞋。

鞋子,繼續束之高閣。

老人與海,女人與鞋,從來不可分割。女人與鞋,大可以開一個網誌分類。

穿PRADA的惡魔
膠鞋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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