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舌女,曾經是穿PRADA的惡魔。
有些鞋子,不合腳便要扔掉,有些鞋子,合腳不合腳卻會束之高閣。像翻看舊照片一樣,款式過時,慘不忍睹,但卻是人生的一部份。
有些鞋子,不合腳便要扔掉,有些鞋子,合腳不合腳卻會束之高閣。像翻看舊照片一樣,款式過時,慘不忍睹,但卻是人生的一部份。
漆皮的Penny Loafer(9)是毒舌女的第一對Prada,上學的時候穿它,飲宴的時候也穿它,出席喪禮的時候也穿它,經歷過無數晴天雨天,相對的時間最長,只是日子久了並不代表我們之間的磨擦消失,穿到腳趾變形還是很努力的去忍耐,忍到一天,忽然覺得很厭倦,是厭倦,不是忍無可忍,打入冷宮。
紅棕色(2)和黑色(3)兩對一模一樣的Miu Miu,不是漆皮,鞋身比較寬,沒有甚麼磨擦,不用忍,但買回來很少穿。
另一對鞋頭比較尖的Miu Miu(1),看中它時是因為有點「崩」味,買大了半號,只是腳掌跟心胸一樣愈來愈寬,但是鞋子不肯長寬,何必委屈自己,偶然拿出來看看好了,逛街?不必了。
一天,忽然驚覺原來一直在尋找替身!明明不適合自己的,又重蹈覆轍。齊齊束之高閣可也。
又一天,碰上了灰色高跟蛇皮的Miu Miu(5),好高貴,好靚,沒有磨擦,可是中看不中用,穿著高跟的鞋,踏進高貴的會所,對著上等的人,原來會很累。
老早就預了這個情況會發生,所以同時也擁有一對同款平跟紫色蛇皮的Miu Miu(4),這對最可憐,後備即是後備,正選不是退役,正選只是被打入冷宮,後備更加無機會見天日。
泥黃色縛繩那對Prada(6),醜到不想拿出來獻世,為甚麼自己的品味曾經那麼差勁?像在街角忽然碰到一個不想承認的舊男友,立刻轉身。雖然明明自己沒錯,但就是不想面對。恨不得用Photoshop把那對鞋擦掉。
又愛又恨的,是那一對脫色的黑靴(7)。這一對寬頭鞋,舒適寫意,樣子不起眼,沒有人會留意,落Club又得,去鄉郊地區又得,行山看海都得。只是如果穿錯了淺色的襪子,去到要脫鞋的居酒屋,會令自己尷尬非常。
最後買的是那對紫色漆皮的Prada(8),只是遇上的時間不對,心,早已投向另一個品牌,如果不是下雨天要拿其他的鞋子打理一下,根本忘記了它的存在。
人大了,比較務實,不但講求樣子合意,穿著舒適,最重要還是安全感。不過,偶然還會出軌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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