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來打算買雨靴,卻對旁邊的膠鞋一見鍾情,下雨天不能穿這樣子的鞋,心想,就等晴天吧。
第一次穿著時,彷彿年輕了十年,好開心!
第二次穿著時,硌腳,腳背上出現一條條的紅痕,沮喪。
第三次穿著時,一穿上去便痛,忍。
鞋,就像男人,不可能改變。如果這是一對皮鞋,還可以盼望,穿得多皮革會軟化,只是,這是一對柔軟的膠鞋,可以改變嗎?
遇上一個不適合的男人,有些女人會忍,遇上對不合腳的鞋,許多女人一樣會忍,忍到腳甲脫落、腳趾變形、腳踝扭傷,忍無可忍,才肯把它扔到垃圾筒去。
只是這是一對新鞋,怎能狠心扔它到垃圾筒去?
第四次穿著時,在馬路的中央,綠燈變紅燈,跑...
哇!甩鞋!他媽的兩隻鞋不聽話地死黏著柏油路,你有你行,佢有佢黐,好驚!
不能退貨,又不能修改,,該如何處置?
捐去救世軍?放上拍賣場?「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」喎!
繼續勉強忍受下去?說不定有一天會在馬路上給車撞倒。
束之高閣,眼不見為淨?那跟扔掉有甚麼分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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