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/01/29

根室雜談

根室出身,已經移住東京的小次郎(仮名)告訴我十數年前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個故事。

發生地點在国道44号(關連網誌妄想之旅)。

前面的車,龜速地跟隨上限的50km行駛,小次郎,年少氣盛,爬頭,豈料前頭停泊著一輛警車向他招手,警員下車。


警:咦!? 小次郎君,你超速駕駛?
次:呀!大雄君!
警:你知道方才你的行走速度是多少嗎?
次:好像是80km…(實際上是90km,先減少10km)
警:84km呀!你超速上限34km啊!
次:可以當看不到嗎?
警:明知故問,有儀器記錄啊,我看不到,機器看到,如何交待?
次:那怎辦?要停牌嗎?
警:唉,恐怕要了,你跟我上車來。

翌日,小次郎去到根室警署的窗口報到,是另一個相識的婦警。

婦:小次郎,你怎麼了?
次:來報到啊。對了,要交多少罰款啊?
婦:罰多少由裁判所決定,不關警察事。
次:嗄…那大概要付多少?
婦:超速34km,應該不會超過10萬吧。
次:嗄…10萬!?
婦:(奸笑)我沒超速的經驗,不知道啊,小次郎君,罰金很重,以後不要再超速啊。

身上只有2萬現金的小次郎,當日沮喪的問家人借了8萬,湊合了10萬。

數日後,去到根室的裁判所,排隊準備付罰款。排在小次郎前頭的是個七十歳的歐吉桑。

裁:唔…12萬。
歐吉桑:嗄!? 12萬!沒弄錯?
裁:沒弄錯,是12萬。

歐吉桑有點不服氣的從腰包裡掏出12萬,「歐吉桑的速度不可能比自己還高吧」小次郎面青了。

裁:○○小次郎先生是嗎?
次:是。
裁:唔…罰金4萬。

次:4萬?不是14萬嗎?
裁:4萬円。
次:是是是(一額冷汗的趕快掏腰包付錢)。

從此,小次郎不敢再超速駕駛。

M:你頭髪捲曲,眼深,鼻高,又懂俄語,可以扮俄羅斯人嘛。
次:整個根室人口三萬不到,你識我,我識你,怎扮?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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