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從車開始。
話說A君一家大小八人今天出發往名古屋,預早已在Toyota-Rent-A-Car予約好一架可載十人的W4。
出發前夕,即是昨天,Toyota忽然說今天沒有W4,急在眉睫,唯有改為予約同是迷你Van但只可載八人的W2(見上圖)。
電話大概是從總部打來,負責的姐姐口齒伶俐,但當要求留下她的姓名時,竟然一口拒絕,十足十本地各大銀行和網絡商的所謂支援熱線,還說「你再打來熱線不一定找到我的!」
結果,事隔數小時後還未能收到Confirmation就被迫再打過去,這次總算找到個男的,幸好在20分鐘內把確認文件傳真過來。
沒錯,是傳真。
車,在網上予約,也收到電郵,但就是硬是要你打電話過去才肯給Confirmation No.。
今天早上,A君突然打電話來,說看過照片後,懷疑W2不能容納他們六大兩小,要求改找別的公司,匆匆忙忙,就直接打電話去Nippon-Rent-A-Car。
這回學精了,不打去總線,直接打去位於機場的分店。
都說,還是前線的工作人員經驗比較豐富。接電話的小姐小心翼翼先確認有十人車,到著時間,還車時間,查詢租車人會有幾多件行李等等後,最後追問:「租車人擁有的國際駕駛執照是否D Type?」
D Type License?
「如果要駕駛10人車,就要有D Type License。還有,我們使用的車廂可能比較狹窄,如果行李太多就要放到通道去。」
於是又再和A君確認。
哇塞!好在問多次,負責駕車的是A君的老公,但A君的老公只有個B Type License。
又再打電話過去Nippon。
「沒有D Type License怎麼辦?」
「唔...可以駕駛十人車的,但是保險不包。」微妙的答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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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WIKI翻了一下「國際駕駛許可證」的資料,因為當年簽署國是英國,所以香港現在似乎仍是跟隨EU的條例。如果有錯,麻煩大家指正一下。
Category B: Passenger vehicle with a maximum mass of 3.5 t and not more than 8 seats (excluding the driver); with a trailer with a maximum mass of 750 kg, or the mass of an empty car if the total mass of both is less than 3.5 t.
Category C: Vehicles of more than 3.5 t mass and not more than 8 + 1 seats (lorry); with a trailer with a maximum mass of 750 kg.
Category D: Vehicles with more than 8 + 1 seats (buses)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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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事如何?
結果不知道,因為發表這篇網誌的時候A君一家還在天空上噢。
「租車自駕形式遊日本」愈來愈流行,不過出發前還請小心計算一下。
六個成人就起碼六件行李,不算重量,如何把六件行李安放在一架八人車內已是一門大學問。
好彩的話,會遇到個經驗豐富又會說真話的人;不好彩的話,飛機延遲,到著後人家已經關門,那就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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